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剧增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编辑:yanzi 日期:2016年01月20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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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很多民营企业都涉及民间借贷问题,致使起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剧增。民间借贷的乱象长期累积就会阻碍当地经济发展进程,甚至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应引起警醒。
一、民间借贷案件的类型及成因
一是不充分考虑偿还能力,借款维持企业运转,造成资金链断裂、企业停产倒闭。民间借款易忽视企业偿还能力,一旦资金回笼不及时,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偿还,造成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甚至停业倒闭。
二是担保人风险意识低,超能力担保现象严重。担保人和借款人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担保人怕不给担保伤和气,往往选择铤而走险,忽视潜在的巨大风险。超能力担保现象时有发生,担保人在发生纠纷时无力偿还借款。
三是借款无协议,仅靠口头约定。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当事人借款有时不签合同,甚至不打借条,仅靠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求法无据,索款无门。
四是借款协议简单,要件不全。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公民之间,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千差万别,借据形式不统一,内容不严谨,给借款人逃避债务留有可乘之机。
五是借款利息混乱,严重扰乱金融市场。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况:(1)约定利率超出法律规定;(2)违法计算复息;(3)预扣利息;(4)对利息、利率认识不清;(5)有的对利率未予约定,起诉时却主张利息。
六是违法借贷,导致借贷无效。一些出借人不知道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如下借贷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二、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资本监控。成立民间借贷指导管理机构,对民间借贷严格进行登记,变事后处理为事前监控,做到知己知彼,降低多头借贷、多头担保、超能力借贷和超能力担保的风险。
二是建立企业借贷、担保备案制度。规范、引导企业的民间借贷行为,通过出台一系列管理规定,建立企业借贷、担保备案制度,对企业相关行为进行管理,便于政府宏观决策、加强企业风险控制,防止超能力借贷、担保造成的社会问题,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完善个人征信制度。在全社会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切实让守信的人得实惠,让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借款人受惩戒,促使其不得不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使整个社会形成讲诚信、树诚信的良好氛围,减少纠纷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相关知识的法治宣传。通过公开庭审、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百姓疑难问题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多方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强化宣传效果,让公民了解更多的民间借贷知识,做守法公民,抵制违法行为。王敏武蓉刘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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