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度 新增典当行设立名单公示
(编辑:yanzi 日期:2017年04月28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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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911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各市初审推荐的新增典当行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方便公众了解审批情况、推进审批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现将拟批准设立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沈阳乾沣典当有限公司
2.沈阳远明典当有限公司
3.沈阳市翰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沈阳互利典当有限公司
5.鞍山市东明典当有限公司
6.海城市汇丰典当有限公司
7.海城市鑫聚晟润典当有限公司
8.辽宁万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9.辽宁信泰典当有限公司
10.锦州越丰典当有限公司
11.锦州悦容庄典当有限公司
12.营口市助力典当有限公司
13.辽宁欣阳典当行有限公司
14.辽阳金城典当有限公司
15.辽阳金万和典当有限公司
16.铁岭和盛元典当有限公司
17.朝阳创想典当行有限公司
18.盘锦汇丰典当有限公司
19.盘锦汇通典当有限公司
20.盘锦和信典当有限公司
21.盘锦翊翔典当有限公司
22.葫芦岛瑞兴典当有限公司
23.葫芦岛瑞通典当有限公司
24.葫芦岛市宝瑞丰典当有限公司
25.葫芦岛添鑫典当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5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传真):024-23697666、83988626(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邮编:110032)
辽宁省商务厅
2017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