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编辑:yanzi 日期:2019年02月25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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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典发[2019]1号
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辽宁省各会员单位:
依据协会章程,现已开展2019年度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2)理事、监事单位:3000元/年;
(3)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缴纳时限:
2019年3月31日前缴纳完毕。
三、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号:0330 5101 0200 0002 82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标明单位名称、汇款人及通讯地址,协会将统一开具《辽宁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邮寄至贵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艳 于佳
联系电话:024-22891399
传真:024-2284946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317室。
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
二О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