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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宝用户逾期收不回 “赚利差”不成反背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浏览量:来源:新京报作者:佚名
  “击鼓传花”式连环贷;逾期管理费最高达应收款的30%;平台催收积极性、逾期管理费合理性均受质疑
  
  新京报讯(记者朱星)“裸条”风波刚过,“赚利差”业务又被爆出风险,借贷宝可谓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多位希望通过“赚利差”赚钱的借贷宝用户,10月20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借出去的钱不能按时收回,导致其在借贷宝平台逾期,除了丧失本金外,还要向借贷宝支付高额的逾期管理费。
  
  律师认为,借贷宝收取逾期管理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认为这涉嫌变相违背国家关于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的限制,也违背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但借贷宝方面告诉新京报记者,“从法律关系上说,赚利差者与上游借款人与下游出借人之间均构成独立的借贷关系,法律关系清晰。”
  
  赚利差负债难追
  
  在宣传“熟人借贷”的同时,借贷宝还推出了“赚利差”业务,即用户以较低的利率从他人那里借到钱后,再以较高的利率借给他人,从中间赚取利差。
  
  2015年7月,任盼文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一家小吃店。2016年1月,任盼文通过网贷借到两万块钱。“当时用了1万,还有1万空闲。”任盼文就开始接触借贷宝这个圈子,并寄希望于“赚利差”。
  
  任盼文称,今年3月,一位山西的老板需要资金周转,实地考察后觉得他靠谱,之后就通过借贷宝借钱,然后再借给那位老板。任盼文共借了20多万,放贷给那位老板32万元。但到了今年5月,该老板失联。
  
  任盼文要求借贷宝的催收平台人人催帮他催钱,但直到现在,人人催也没有帮其催回一分钱。之后,任盼文也出现逾期,并需要缴纳管理费。
  
  和任盼文一样,希望“赚利差”却遭遇资金链断掉的还有多位借贷宝用户,并建立维权群,维权代表欧阳海龙称,希望借贷宝能按照宣传中的一样,帮他们催债。
  
  多位投资者称,都是由于别人的逾期,造成其资金链断裂而出现逾期。一位用户称,据其统计,最多的一个借贷链条,上下串了超过20家。
  
  关于赚利差的风险,是否会链条太长,风险加大,借贷宝副总裁翁晓奇曾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个链条不会太长,“从我们目前来看,两级都很少,大部分是一级”;每个人只要管好借钱方是否靠谱就行。
  
  但用户表示,有一环出现逾期,就会导致整个链条断裂。
  
  对于平台催收积极性的质疑,借贷宝方面表示,“催收工作一直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并卓有成效。但由于极少数用户违背平台正常的交易规则和指引,大肆向陌生人放贷,被逾期后更无法提供任何债务人有用信息,所以在某些案例中存在地面催收工作受阻的情况。”
  
  逾期管理费是否合理?
  
  除了还借入的本金外,任盼文还要交给借贷宝逾期管理费,“19.8万元的欠款,约两个月下来,就要交给借贷宝约3万元的逾期管理费。”欧阳海龙称,其逾期的金额是48万元,到目前逾期70多天,需要交15万元的逾期管理费。
  
  借贷宝方面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当前的借贷协议,借贷宝催收费(逾期管理费)收取的标准是,逾期超过16天,收取未清偿债务的20%,超过76天收取未偿还债务的30%,为一次性收取,并不会重复累加收取。
  
  此外,借贷宝方面称,“催收费(逾期管理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主要是参考催收行业的收费惯例,并结合平台和人人催的实际需要花费的催收成本费用确定的。”
  
  借贷宝于昨晚上线了新版借款协议。为明确费用的实质和用途,新协议将“逾期管理费”改名为“催收费”。在新规定中,借贷宝还对催收费采取新的计收规则,总体费率下调,上限不得超过30%,并给正常用户更多的缓冲时间。规则调整还包括不再收取应收本息之和×0.1%/天的基础逾期管理费;起收时点由逾期第一天起改为最长逾期第八天起等。借贷宝还表示,本次调整仅适用于即日起按照新的借款协议发生的借款,之前借款的逾期管理费依旧按旧规定收取。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平台的这种罚款行为是违背合同法的公平原则的,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首先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其次这个管理费涉嫌变相违背国家关于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的限制。
  
  王豫甲表示:“特别是这种高额的罚款行为,加重了相对方的义务,这很不公平,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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