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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收回56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浏览量: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56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如皋市鑫和典当有限公司等9家典当企业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准予注销登记,已经无公司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


江阴市汇丰宁典当有限公司等10家典当企业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全面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


苏州汉鼎典当有限公司、苏州汉鼎典当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变更登记,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已经无典当经营资格。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


经调查取证,江苏瑞鑫典当有限公司等35家典当企业已自行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十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


我局已于2020年4月9日对部分拟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送达《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意见告知书》,上述56家企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相关企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29号综合楼503室,电话:025-83398708(同传真)




附件:意见告知书被送达人名单.docx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意见告知书被送达人名单

 

一、注销营业执照的典当企业名单

1. 如皋市鑫和典当有限公司

2. 江阴汇金典当有限公司

3. 江苏润昇典当有限公司

4. 江苏汇丰典当有限公司

5. 江苏顺丰典当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

6. 无锡市金利典当有限公司塘南分公司

7. 江苏和信典当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8. 苏州香塘经苑典当行有限公司沙溪分公司

9. 如皋市鑫和典当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二、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典当企业名单

1. 江阴市汇丰宁典当有限公司

2. 江阴市宝晟典当有限公司

3. 无锡市现代典当有限公司

4. 江苏恒丰典当有限公司

5. 常州汇通典当有限公司

6. 连云港鼎泰典当有限公司

7. 淮安市聚源典当有限公司

8. 扬州康辉典当行有限公司

9. 江苏恒丰典当有限公司恒昌分公司

10. 苏州嘉宝典当有限公司黄埭分公司

三、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典当企业名单

1. 江苏瑞鑫典当有限公司

2. 江苏庆鑫典当有限公司

3. 宜兴市兴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 无锡大盛典当有限公司

5. 无锡华天典当行有限公司

6. 江阴市邦融典当有限公司

7. 常州东方典当有限公司

8. 常州聚丰典当行有限公司

9. 江苏弘益典当有限公司

10. 苏州市金盛典当有限公司

11. 苏州嘉宝典当有限公司

12. 江苏通源典当有限公司

13. 苏州瑞恒典当有限公司

14. 苏州龙虹典当有限公司

15. 苏州苏天典当有限公司

16. 金生典当(苏州)有限公司

17. 张家港市盈祥典当行有限公司

18. 张家港市永盛典当有限公司

19. 苏州东吴典当有限公司

20. 连云港市万盛典当行有限公司

21. 东台市东方典当有限公司

22. 江苏良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3. 扬州九龙湾典当行有限公司

24. 高邮市信聚典当有限公司

25. 江苏永隆典当有限公司

26. 泰州市远信典当有限公司

27. 江苏盛元典当有限公司

28. 江苏永利典当有限公司

29. 江苏亿丰典当有限公司

30. 江苏汇银典当有限公司

31. 苏州青和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

32. 无锡大盛典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3. 苏州嘉宝典当有限公司甪直分公司

34. 江苏恒丰典当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35. 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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