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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加强典当行业转隶期间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浏览量: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佚名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行政审批部门,市典当同业协会:
 
  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近期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典当行业职责转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典当行业转隶期间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审批、监管部门要依法尽职履责,保持监管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不变,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防止出现监管工作的空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据现行政策进行典当企业新设及变更的初审工作,对典当企业新设、典当企业的股权变更应严格审慎审批。
 
  三、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社会监督举报情况及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按照下述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典当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对重点关注企业应加大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典当经营许可证》上登载地址一致;
 
  (三)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当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典当企业名义或由典当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
 
  (四)抽查典当业务质抵押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对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和大额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当物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查验当户档案中有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账物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规不开具当票、以合同代替当票等行为;
 
  (五)检查典当企业与其股东的资金往来是否合理合规,股东是否存在抽逃资金,将企业注册资本挪作他用的情况。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记录、资金周转紧张、经营困难等情况的典当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要重点检查。
 
  四、市典当同业协会要持续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督促典当企业通过“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完整上传相关经营数据,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合规情况,防止出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问题。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典当同业协会对发现的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内控机制不健全的企业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的重大线索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并在24小时内报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流通处孙华;联系电话:5866553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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