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典当经营许可初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浏览量:来源:重庆永川区商贸之窗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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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商业委员会
二、受理地点
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委窗口
三、法定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四、申请条件
有重庆市商委典当经营发展规划、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五、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可研报告、公司章程、业务规则、相关制度及出资协议;2.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市商委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人股东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股东出资能力证明;3、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身份证(拟任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轨迹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4.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5.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市公安局审核意见;7.无港澳台商资金投资典当行的情况说明承诺函;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现场查看;3、初审;4、上报。
七、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61163215 投诉电话:49810018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超级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名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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