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商务局关于选聘会计事务所参与2014年典当企业年审及设立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浏览量:来源:安徽阜阳商务之窗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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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有关规定及省商务厅通知要求,阜阳市2014年典当企业年审及设立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年审及财务审计报告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家会计事务所参与阜阳市2014年典当企业年审及设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一)事务所注册地在阜阳市辖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专职会计师5人以上,其中主任会计师及另一注册会计师连续三年从事典当或金融企业相关审计经验;
(三)熟悉《典当管理办法》及典当会计准则;
(四)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事务所委派的会计师要工作认真负责,能准确、真实反映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服从市商务局工作安排。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需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需加盖公章);
(四)事务所简介:500-1000字(需加盖公章);
(五)员工情况简介(含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近三年从事典当或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开展情况;
(七)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八)相关情况说明材料。
请有意愿的会计事务所于1月19日下班前,将材料交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市商务局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蔡晓艳,联系电话:2707121。
阜阳市商务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