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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2014年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9日浏览量:来源:云南保山商务之窗作者:佚名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96号)要求,为保证我市2014年度新增典当行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学习《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96号)及云南省商务厅2014年度新增典当行申报工作方案,并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县区。
  
  二、县区商务部门应按照省厅文件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上报文件进行逐一审核,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对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召开相关会议,对新设立的典当行资质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定,并请示当地政府分管领导。
  
  四、在保山市商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初审材料统一装订后,上报至省商务厅。
  
  五、推荐材料上报要求:各县区商务局应立即启动申报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按要求严格初审,按时提交申报推荐材料。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受理地点:保山市商务局市场流通科,其余地点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1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保山市商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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