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典当专题房地产抵押登记协调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浏览量:来源:辽典协会秘书处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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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政协委员、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张家鹿同志《关于规范我省房地产抵押登记行为》的提案召开专门工作协调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同志和提案相关的十余个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典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吴锦参加了会议。
张家鹿委员介绍了我省典当行业发展情况,不动产抵押登记对典当企业办理业务的重要作用。肯定了各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但同时,通过调研、行业调查也反映出部分地区房地产登记部门仍存在对典当行业强制评估(公证)和不予抵押登记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典当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是登记机关应尽的职责,不应以任何理由托词和推诿。抵押登记前是否评估和公证应采取自愿的原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工作。
与会各登记部门负责同志结合本地区情况讨论了委员提案中反应的问题,对规范登记行为高度一致,并做出承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杨迎军副处长讲话,感谢张家鹿委员对抵押登记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并表示做好行政职能部门的服务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对此提案高度重视,要求提案涉及到的鞍山、盘锦、朝阳等有关部门就本地区情况进行说明,并严格按照委员提案要求、依法依规对典当行办理抵押登记。针对盘锦大洼县不予登记的情况当场研究整改方案,尽快落到实处。营口市老边区当场承诺给典当行业办理抵押登记。
通过提案监督和承办提案单位的努力,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对我省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典当企业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
(吴锦 稿)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