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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浏览量:来源:法律快车作者:佚名
  把个人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是典当行换取贷款,都需要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一种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譬如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合同无效;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作抵押。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用财产保险单作抵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抵押。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在这里,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把抵押物抵押给他人,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签订的抵押合同要合理合法,抵押物要处于本人合法占有,无其他权属纠纷的状态,对应的抵押手续也要办好,无效的抵押合同也就没有了相应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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