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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浏览量: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在我国,担保物权是一种很专业的说法,其实就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种行为。正是因为担保物权是涉及债权和物权的一种类型,因此很多人分不清担保物权到底是属于债权还是属于物权的。今天就跟随小编一起来寻找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担保物权究竟是物权还是债权:
  
  一、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二、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
  
  (1)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但一般物权是以对标的物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的,而担保物权则是以标的物的价值来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综上所述,其实在担保物权的特征里面就有说明,担保物权其实是属于物权的一种,和一般的物权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担保物权也是不可以和债权分开的,具有不可分性,如果真要分一个还是属于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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