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所有,共有财产如何处分、如何抵押?
共同所有是指两个及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这项财产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还可以是知识产权如著作权。
共有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指所有人不分份额的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对整个房屋都享有居住、收租的权利,同时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在分割之前不分份额,而按份共有有明确的份额,如两人投资做生意,按投资额分红,产生了债务也按投资额分担,就是按份共有。
同时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所以,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而共有人不具有共同生活的亲属关系,会认定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往往基于特定关系产生,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合伙人关系,在关系存续期间不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同时法律规定,在出现重大理由时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转移财产等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按份共有则不需要存在特定关系,共有人达成合意就可以了,在开始时就明确了相应的份额,除非所有人有约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也可以将自己所占份额财产予以卖出,只是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其相应份额也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对于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我国《物权法》第102条做了详细规定,简单说来就是在对外的债权、债务上,不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是连带的,在享有债权时,共有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欠有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共有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债权,而按份共有人在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时,可以向其他人追偿。
对于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话,如卖出或者做重大修缮,我国《物权法》第97条做了详细规定,简单说就是对共同共有财产做处分必须全体同意,按份共有至少要达到2/3才有效,达不到的话属于无权处分,但并不是一定无效,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其他共有人可以追究无权处分共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例如丈夫私自卖房,而房本上写的只有丈夫的名字,购房人不知道丈夫是否结婚,同时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时的卖房行为就是有效的。
另外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的话,处分行为同样是有效的。
对于共有财产的抵押,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同时,对于无权抵押的行为,同样适用善意取得,这里的善意要求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查询和注意义务,并支付合理对价,例如夫妻一方擅自将房产抵押,而提供给第三人的户口本上显示已婚,这时第三人由于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就不能主张自己是善意了,不能取得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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