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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金融监管出重拳:广东350家典当行涉嫌违规需整改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浏览量: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辛继召

10月29日,记者获悉,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出通知,广东省(不含深圳)的2018年度企业年审显示,全省20个市、共350家典当企业涉嫌违规。


根据银保监会《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要求,年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当行,一律不得定位A级。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年审并收回许可证。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典当企业对照整改情况表,对涉及的涉嫌违规情况进行整改,于10月18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从各地情况看,典当行在监管变革下,面临不小的经营压力。


例如,截至2019年6月末,深圳市共有140家典当行法人机构仍在存续经营,较年初减少了1家,行业实收资本33.35亿元,较年初增加13.98%;平均注册资本2382.14万元,较年初增加14.79%;资产总额36.97亿元,较年初减少2.35%;典当余额13.08亿元,较年初减少18.05%。


截至2018年末,上海市共有典当企业242家(其中新设1家),注册资金64.13亿元,约占全国典当企业注册资本金的3.65%。2018年完成典当总额373.27亿元(同比下降2.33%),占全国典当总额的13.04%;典当业务笔数总计21.94万笔(新当6.25万笔,续当15.69万笔),同比下降7.53%;收入7.57亿元(同比上升4.68%),占全国典当收入的7.87%。2018年平均每笔典当业务17.02万元;平均每月典当规模近31.11亿元;年末典当余额66.23亿元;资金年周转次数5.64次;息费率1.74%,与2017年持平;全市典当企业年平均经营规模约为1.54亿元。


自去年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简称“类金融”)监管职责正式由商务部门转隶地方金融监管局后,各地正在清理整顿类金融企业,相关政策法规也正在制定过程中。


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指出,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企业等六类机构监管规制,起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典当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继续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为相关监管规制提供上位法依据。


10月11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告,重庆实德典当有限公司、重庆富升典当有限公司等33家的年审等级被列为A,重庆市庆衡典当有限公司、重庆市博鸿典当有限公司等87家被列为B。另外,22家典当机构未通过年审。


10月16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第二批通过46家典当行的年审,包括成都中泰创展典当有限公司等。四川已有106家典当行通过年审。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共计吊销8家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三类机构的营业执照,注销123家三类机构营业执照。


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显示,2018年1-12月,典当行业实现典当总额2863.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5亿元,降幅1.3%;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96.2亿元,同比增长5.5%。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共有8657家典当企业,分支结构936家;行业内企业总资产1668.2亿元,与上年持平;典当余额为98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亿元,同比上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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