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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办事流程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浏览量: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样的?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