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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局出台动产抵押登记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动产抵押登记行为,更好地履行抵押登记职能,根据《担保法》、《物权法》和国家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前不久,大连市工商局出台《动产抵押登记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具体明确了动产抵押登记的适用范围、抵押人的适用范围及其认定依据、登记管辖权的划分及界定依据、抵押物的范围、浮抵押登记、反担保抵押登记、最高额抵押登记、不得抵押的动产、不予受理的情形、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办理时限、登记薄管理、登记档案管理、对外查询等17个方面具体规范,基本涵盖了与动产抵押登记相关的各项内容,使全市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有了统一的标准与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为推进《操作规范》实施,日前,该局还专门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合同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对操作规范进行逐条讲解。在此基础上,各区市县、先导区工商局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贯彻落实,确保了抵押登记不仅有法可依,而且还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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