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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丹东柏盛典当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0日浏览量:来源:辽宁省金融监管局作者:佚名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对丹东柏盛典当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进行审核,认为该公司符合设立典当企业相关资质条件,同意设立丹东柏盛典当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丹东柏盛典当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王本善。


四、经营场所: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7号104室。


五、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为21***A10021。


七、股东出资情况:丹东伟豪铝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50%;丹东杰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持股1%;王本善出资600万元,持股30%;李洪全出资380万元,持股19%。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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