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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深圳可申办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4日浏览量:来源:深圳晚报作者:佚名
 
  深圳晚报讯(记者苏静)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指出,10月1日起,典当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请准备8样材料就可以。具体即: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房地产证》、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典当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典当企业,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当户,应当为抵押房地产的登记权利人。另外,申请办理典当抵押登记的,必须是已经办理《房地产证》的市场商品房。
 
  该《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典当行业业内人士预计,该《通知》或将解决深圳典当行业的长期尴尬:长期以来深圳市不允许典当行业进行房产抵押,导致一些典当行放弃了房产抵押业务,另外一些典当行只能选择私下把房产抵押到员工个人名下,此举不仅影响了典当企业的生存,也影响了深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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