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典当企业经营面积不作硬性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浏览量:来源:海南日报(海口)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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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2日讯(记者罗霞)记者今天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瘦身提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经全面梳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省商务厅近日决定取消一批审批事项部分审批条件及申报材料,涉及典当企业、拍卖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等。
在这些行政审批事项中,一是对典当企业设立及经营场所变更许可中的典当行经营面积,拍卖企业设立及经营场所变更许可中的固定拍卖厅及面积、办公室面积,不作硬性要求;二是将拍卖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许可中的“现场确认书”、拍卖企业变更股东许可中的“新股东审计报告、出资能力证明、支付转让金银行进账单”予以取消;三是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核准、变更、注销及企业暂时歇业许可中的“申请书”予以取消。
作者:罗霞
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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