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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 购廉价金饰骗取当金500万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浏览量:来源:上海法治报作者:佚名
  倪某在公司负责贵金属鉴定和典当业务,为谋取暴利,他竟然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廉价金属饰品以次充好,骗取公司当金500多万元。近日,黄浦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8年。
  
  2010年5月起,倪某与钜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约定在钜昌公司负责贵金属鉴定及为客户办理典当等业务。期间,倪某为谋取暴利,频繁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其从别处购得的廉价金属饰品以次充好,鉴定为贵金属饰品,并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明开具典当凭据、制作当物标签、经手钱物以骗取当金。
  
  尝到甜头之后,倪某愈发胆大,在多次作案之后,他发现金额越来越大,很容易被公司发现猫腻。于是,倪某为了避免自己的虚假典当行为被发现,他又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利用职务便利开具续当凭据,用部分新的虚假典当获取的当金支付前一起或数起虚假典当的续当费用等。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倪某先后实施虚假典当485起,涉金属饰品1082件,经鉴定,这些金属饰品均非黄金贵金属。而这些虚假金属饰品的当金总额达道了946.2645万元,其中除429.7772万元用于续当外,得款516.4873万元被倪某挥霍一空。2014年12月19日,倪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2015年9月28日,黄浦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倪某提起公诉。黄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倪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8年,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16.48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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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80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