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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协商典当行卖了我抵押的车”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浏览量:来源:海南特区报作者:佚名
  “我把价值11万的车抵押给典当行解决燃眉之急,没想到他们把我的车卖了。”昨日,海口市民易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典当行在未经与他协商的情况下,把他抵押的皮卡车卖了。
  
  记者张野
  
  男子:他们未与我协商就把我抵押的车卖了
  
  易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事电力工程生意,去年3月份购买了一辆全新的长城皮卡车用于拉货,所有手续办下来共花了11万元左右。去年年底,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他暂时将这辆皮卡车放到典当行抵押,“当时就想着先当点钱解决燃眉之急,等资金周转开后再把车赎回来。”易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皮卡车的保险和养路费马上就要到期,他3月1日去典当行想把车赎回来,没想到对方在未与他协商的情况下,以5.1万元的价格把他的车转卖了。
  
  记者在易先生提供的当票中看到,易先生的皮卡车是以“活当”的方式当了4.5万元,典当期限是2015年11月24日到2015年12月24日,续当费用是每月2000元。“当票须知”中写明:当期届满5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即为绝当。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依照双方事先约定由典当行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退还当户。“典当行没有跟我协商,拍卖所得也没有退还给我。”易先生认为,典当行的行为违反规定,他要求对方把车还给他。
  
  典当行:他未按时续当,卖车前双方签了协议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易先生来到了他抵押皮卡车的典当行,自称是典当行经理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并不是易先生所说的那样,“因为典当期过了,我们多次打电话要求易先生续当,但他都没来续,所以我们就把车卖了,而且卖车之前我们已经跟他说过了,他也同意了。”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卖车之前,他们与易先生签订了协议,内容是易先生同意典当行将抵押车辆转卖。记者提出想看协议,但李先生称协议不在他手上。
  
  易先生表示,他确实没有按时续当,他好像曾与典当行签订过一份协议,但不记得协议的内容。目前,易先生和典当行方面正在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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