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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赖志红等人被提起公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浏览量: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作者:陶望平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公号23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及赖志红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向章贡区法院提起公诉。
工商企业信息显示,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企业信息显示,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显示,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赖志红,注册资本2150万人民币,共有8个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4人,分别为赖志红、赖薪至、赖建昌、熊秋萍;企业法人股东4个,分别为赣州泓科环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泓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赣州祥瑞宾馆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和赣州市景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书指控:自2010年7月以来,被告人赖志红、赖志华以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及前身赣州鸿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支付相应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后将吸收的资金对外进行投资或借贷。期间,为进一步获取资金,赖志红、赖志华邀请被告人张力代理集资,并许以相应返点费。
 
  经查,截至2015年4月,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本金共计人民币5052.97万元,除已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外,尚在履约的本金共计人民币4301.13万元。被告江西大宏典当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赖志红、赖志华、张力积极向社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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