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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成效显,冻结银行账户促借款人履行还款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浏览量: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佚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胡某向萍乡市某典当公司借款200万元,江西某房地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其妻子许某作为配偶,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该案经法院调解,胡某、许某欠萍乡市某典当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209万元在2018年3月31前还清,江西某地产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担保人江西某房地产公司向申请人支付了本金100万元及部分利息,但胡某、许某却并未按期还款,萍乡市某典当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胡某、许某二人。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胡某、许某二人明下银行财产进行查询,发现二人名下开设多个银行账户,且账户内均有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当即将二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胡某二人赶紧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希望可以尽快解除对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之后,胡某表示已经还清全部欠款,并缴纳了执行费,同时萍乡市某典当公司也出具了申请结案证明,该案执结,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胡某二人银行账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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