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

您当前位置: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 >> 行业资讯 >> 典当新闻 >> 浏览文章

13家B类典当行下年度不得变更股权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浏览量:来源:中国消费网作者: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下旬,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第一批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在设区市监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全省共131家典当行第一批通过年审,其中118家评定为A类、等13家评定为B类。


评定为B类的13家典当行分布六地。其中福州市1家,是福建卓越典当有限公司;漳州市3家,分别是福建省申银典当有限公司、福建腾辉典当有限公司、金源典当行(漳浦)有限公司;泉州市3家,分别是安溪黎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柚兴典当有限公司、福建省庆东昇典当行有限公司;莆田市1家,是福建闽豪典当有限公司;宁德市2家,分别是福建省大丰典当有限公司、福建万通典当有限公司;平潭综合试验区3家,分别是福建省明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钱运通(福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典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各有关设区市监管部门要将13家年审评定为B类的典当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现场监管频次,加强非现场监管。在下一年度年审结果公布前不得批准其股权变更和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对于经营亏损的典当行,要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典当行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违反本办法关于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