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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鼓励扩大林权抵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7日浏览量:来源:中国绿色时报作者:佚名

  中国园林网7月1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部分未开展的省(区、市)也在积极试点推开。2012年底,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498亿元;2013年一季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22亿元,同比增长27.8%。  

  中国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成为第一个中央层面银行业监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和支持。  

  2004年初,福建省永安市首次试点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100万元,开了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先河。截至2012年底,福建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0.56亿元。云南省16个州(市)的96个县(市、区)都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2012年底贷款余额达114.6亿元,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