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为何如此好骗?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浏览量:来源:现代快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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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姐弟仨认为,用于诈骗的金属首饰价值3万元,应在总钱款中扣除。而法院表示,这些首饰是三人为达到诈骗目的而准备的犯罪工具,属于应没收物品,不可用于折抵其损失,因此实际损失应为各被害人被骗的典当价,即96806.05元。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钟建奎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以同样的罪名分别判处钟利娟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钟伟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五万元。
典当行为何如此好骗?审判长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三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每次作案时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得逞。若典当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典当手续过程中,能将证件照片和真人进行认真比对,应该能发现破绽。关键就在于商家疏忽大意、做成交易心切,忽视了比对、鉴别身份证是否确属持证者本人。(文中人物系化名)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钟建奎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以同样的罪名分别判处钟利娟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钟伟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五万元。
典当行为何如此好骗?审判长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三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每次作案时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得逞。若典当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典当手续过程中,能将证件照片和真人进行认真比对,应该能发现破绽。关键就在于商家疏忽大意、做成交易心切,忽视了比对、鉴别身份证是否确属持证者本人。(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