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改“年报”本月起实施 典当行业暂不实施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分享到:
本月起,我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全面推行。其中,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等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对于典当行业来说,此轮改革所带来的明显变化当属工商“年检”改成“年报”,而且,通过电子系统操作的这一方式将更加省时省力。
据悉,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商年检是典当行经营的一件“大事”。而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据了解,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记者注意到,以往在典当年检过程中,有的地区要求典当行附上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如果年检所需时间较长,无疑会影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业务的开展。而且,有时候一次年检需要典当行多次往返,感觉“麻烦”也是常态。业内认为,此次工商年检改革,网络办公的方式不仅能让典当行少“跑腿”,这种更加公开透明的公示方式也能有效地展示企业一些基本情况,对经营比较为规范的企业树立形象很有帮助。
而对于外界关心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记者获悉,典当行、小贷公司、券商等27类行业暂不实行,仍维持实缴资本登记。这主要是出于国家对于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的考虑。此外,从《典当管理办法》中对于单笔放贷额度、股东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等系列明确规定以及典当自身融资出发,实施注册资本实缴登记也是必然。(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 记者王菁菁)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超级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名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超级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名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