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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即将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三类行业现场检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浏览量:来源:零壹财经作者:佚名

9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检查通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典当行的监管进展似乎有了新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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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显示,北京市将于9月开启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将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成员包括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区主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

北京此次发布的通知似乎逐渐拉开了各地对于类金融机构监管的序幕。

就在8月底,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在深圳曾召开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监管工作专题座谈会。

公开信息显示,座谈会上天津、上海、重庆、福建、湖北、广东、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均有参会。会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各方交流了行业和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存在困难和工作建议;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当地行业发展、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汇报和讨论。

这次会议也被解读为:银保监会或即将发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管文件,明确“类金融”领域的具体监管规则。

据了解类金融机构监管调整自2017年开始,2017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随后,吉林、福建、山西、重庆等多地金融办(局)先后改制为地方金融监管局,并 相继挂牌,建立起“7+4”的监管范围和相关机构设置。

具体为: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的监管。

与此同期推进的是2018年5月,商务部正式发文称将制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转到银保监会,但具体监管规则一直悬而未定。而近期的监管动向,或将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的具体监管规则的推进和落实落实。

类金融机构众多,行业发展中空壳公司、展业不规范也屡有发生。地方金融监管局密集成立的背后,实际上是压实地方金融办的责任,防止化解金融风险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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