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工商局办理首例自然人动产抵押登记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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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工商局成功办理了一起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顺利融资200万元人民币,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这是该市办理的首例自然人动产抵押登记。
日前,潜江某公司委托代理人付先生来到该局咨询,如果以该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向自然人借款,是否可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于此前并无先例,该局向上级部门请示给予指导意见,并反复研究《物权法》、《担保法》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确定自然人同样可以作为抵押权人进行登记。
在确定可以办理动产抵押后,潜江市工商局及时通知企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可以办理登记手续。并根据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要求,将需要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列出清单。在企业将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后,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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