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典当行业分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浏览量:来源:中商情报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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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典当行业基本情况分析
(一)经营情况。2013年底,四川省拥有典当经营权的企业共308家。2013年,四川省典当行业注册资金为41.43亿元,增长37.1%。全行业发放典当总额50.45亿元,其中:动产15.02亿元,占29.77%;财产权利9.13亿元,占18.10%;房地产26.30亿元,占52.13%。业务笔数10151笔,营业收入总额3.53亿元,增长21.3%,上缴税金5911.25万元。税后利润1.03亿元。
典当行业的存在和有序发展,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短期和应急融资体系,弥补了商业银行在经营业务和融资对象的缺位,有效提供金融市场补充供给。
(二)当票情况。全省典当企业在开展典当业务时均按规定开具了机打全国统一当票,当票存根保存完整,不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账***账”现象,当票填写完整,并且按顺序使用,不存在使用过期当票或自行印制当票行为。全年发放当票1675份,续当票6350份。
(三)发展情况。从年审情况看,2013年我省典当行业稳步发展。经营业务以首饰、字画、古董、电脑、手机、家电、房地产、机器设备、汽车抵押及有价证券质押为主,基本以满足本地应急、短期小额需求为主,继续发挥灵活、方便作用,体现了便民、快捷的优势,较好解决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问题。同时不少典当企业也在积极开展鉴定评估和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四川省典当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部分典当企业对财产权利业务操作流程尤其是对证券典当还不够熟悉,对质押价格认定、设定质押比例、期限和止损点、登记事项办理、合同文本的签订、客户资质的审核等事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典当企业没按照《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不少典当公司存在大额现金支取现象,并且现金存在个人账户上,易造成典当业务体外运行,不易监管。
(三)部分典当企业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从事对外投资、向个人和企业借款以及超比例放款、超经营范围等。
(四)个别典当企业擅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审。
(五)少数典当企业未参加2013年年审。
(六)个别典当企业未按正常程序申报,擅自变更股权、地址等。部分典当企业未按照要求按月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