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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质押变抵押风险大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浏览量:来源:中国商网-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作者:王晓旭
  近期,一款“只押手续,不押车”的机动车典当业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这款业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都有出现。而前几日,一则广东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该市一家典当行此类业务绝当的判决消息,却显露出了“只押手续,不押车”给典当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
  
  据悉,上述东莞一家典当行在做一起机动车典当业务时,只办理车辆质押登记手续,却不实际占有机动车,产生绝当后想通过法律特别程序快速变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该典当行因未实际占有机动车,不享有质权,典当行要求直接拍卖、变卖该车辆的申请被法院驳回。对此,天津市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文娟表示:“机动车是动产只能质押,如果‘只押手续不押车’就是质押变抵押,是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的。按规定,动产在质押期间,其所有权是归典当行所有,车主在归还借款后才能将车开走。如果不将机动车封存入库,不仅是违规操作,而且也给经营带来风险。”
  
  记者了解到,这种机动车典当质押变抵押的业务并非只存在于广东,在北京、上海等地也较为普遍。在北京,一些典当行公开宣传“只押手续,不押车”业务,为此,记者特地暗访了几家开展此类业务的典当行。据了解,这项业务的息费一般在4.6%左右,而正规的机动车质押业务息费在4%,有的典当行还要求在车辆上装上GPS定位系统,并且要求机动车典当借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虽然这些典当行能保证当天放款,但是放款额度相较正规机动车质押业务要低。有上海典当行业内人士也表示,上海也存在这种情况,很多典当行普遍开展了这项业务。他透露说:“有些典当行虽然知道这样做会存在成本风险,但是由于业务量大,即便有几笔坏账,也不影响整体业绩。”
  
  而据了解,相较于在典当行整体业务中机动车典当占比较大的一线城市,一些其他省市还没有出现类似“只押手续,不押车”的现象。辽宁、天津、重庆等地的典当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开展此类业务对典当行的经营完全没有好处,一旦绝当法院也不会保护典当行的利益,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另外,也有一些地方典当行在“蠢蠢欲动”。据悉,山西太原有些典当企业正在做关于此类业务的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报告提示,虽然这类业务对于发展机动车典当业务具有一定作用,但也需要谨慎操作,防范相应的风险。
  
  北京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郝凤琴表示:“现在很多典当行开展这项业务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典当行主要服务对象就是中小企业,而一些企业就是需要机动车帮助盈利的,他们在需要用钱时将机动车典当,如果典当行将车辆封存入库,可能反而会导致这些企业的还款能力降低。当然,这种业务从目前来看,绝对是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的,但也希望以后能让典当行业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多多沟通,增进司法部门对典当行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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