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

您当前位置:辽宁典当网 >> 行业资讯 >> 典当新闻 >> 浏览文章

沈阳法院审判流程实现一站式全方位开放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浏览量:来源:法制网作者:佚名
  今后,在辽宁省沈阳两级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随时通过微信查询开庭信息、通过网上查判决结果,这不但令当事人减少去法院的次数,还大大提高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
  
  4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该院近日将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司法公开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沈阳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世光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司法公开是一项宪法原则。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沈阳市法院把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成立专门部门起草了17条工作意见,在广泛征询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后进行了全面修改,经市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意见》详细规定了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听证、审务等司法公开内容。”
  
  记者了解到,《意见》内容分几大部分,其中审判流程公开部分主要包括立案信息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程序公开、听证制度、司法鉴定和司法拍卖委托信息公开,按照整个审判流程的程序实现一站式、全方位公开。
  
  立案信息公开指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以及政务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公布立案须知,向公众公布立案信息。强化导诉、咨询、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功能,建立诉讼服务平台系统,提供网上立案、材料转收、联系法官等在线服务。
  
  “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将加快审判流程信息自助查询平台建设。立案后,当事人可凭密码,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触摸屏、政务网站、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以及人工查询等多种方式了解案件信息。”王世光说。
  
  据介绍,裁判文书公开部分,主要针对生效的裁判文书,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调解书等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要做技术性处理。
  
  《意见》指出,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完善裁判文书的检索查询系统建设。引入裁判文书上网处理软件,结合案件类别对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同时,方便公众按照不同关键词检索,确保裁判文书及其关联文书能够为公众有效获取。
  
  据王世光介绍,今年一季度沈阳两级法院已经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刊登司法文书3095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知识产权、赔偿六大板块。
  
  另外,《意见》还对执行信息公开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公开重要执行节点信息、执行工作信息、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