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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愕的典当总经理,值得行业认真反思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浏览量:来源: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作者:佚名
  前几天,有新闻说京城一典当行总经理因挪用资金罪被判了四年多。大致过程是,这位高姓总经理利用职权之便,伪造房产典当手续,挪用公司826万元,她曾在半年多后归还了181万元。公司发现之后就报案了,她接到警方电话后便自动到案,而且其家属代为退缴了10万元。令人不解的是,高某自称挪用资金是为了借给朋友经营公司,但遭到朋友的否认,剩余的600多万元下落不明。
  
  这篇报道非常简短。笔者好奇,根据报道的一些“节点”进行了一番“推理”,希望还原事情的具体过程。
  
  节点一,高某在挪用资金半年后,归还了181万元,她的家人也在案件审理期间帮其归还了10万元。这似乎说明,案发之前,这826万元处于周转状态;案发之后,其家人也为了给其减轻罪责努力还款。毫无疑问,如果能够将款项全部偿还或者尽量多地偿还,其罪责会更轻,但是恐怕高某及其家属无力偿还全部款项了。以此进一步推断,高某似乎没有将款项据为己有或者挥霍殆尽,或许真的是借给别人搞经营了。她自动到案,好像也算是这样推理的依据。
  
  节点二,能挪用这800多万资金,证明她所供职的典当行这笔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有钱可用。而借给别人经营,哪有不收利息的道理呢?所以会不会是这样,她是总经理,典当行的资金闲置在那里显然不行,刚好有人要用还可以支付利息,所以就放出去了——总经理总是要为企业解决经营问题的。
  
  节点三,她为什么要伪造手续呢?政府主管部门对典当行的日常经营有着严格的监管,公司内部也许还有什么管理制度,没有手续,这个钱放不出去,所以只有伪造了吧。
  
  基于以上推理,过程大概是,高总经理的典当行有钱闲置在那里放不出去,这显然有问题。有人找她借款,没有任何抵押甚至凭证,高总经理就放款了。没有手续怎么放?高总决定伪造。这笔款后来归还了一部分,但是其余的就黄鹤一去不复返了。接下来是公司报案,报案的主要原因是600多万打了水漂还是发现款项被非法挪用不得而知,其实也并不重要。高总经理呢,事儿是做了,钱是没有了,所以敢作敢当,接到警察的电话,便自己到案了。再接下来就是家里凑钱,帮其减轻罪责。
  
  以上只是推理,不一定是事实。但客观说,这个推理成立的可能性蛮高的,至少可以说,这个推理最符合常理。果真如此的话,笔者一惊——法制意识什么的姑且不论,总经理就可以如此轻易放款吗,公司的管理制度哪里去了?尤其令人惊愕的是,典当这个行业,风险是天天说日日讲的,许多人,朋友之间借用个三五万还要打个借据。一个堂堂总经理,自己伪造手续,连个像样的借据都没有,800多万就放出去了,这还有一点点起码的风险意识吗?
  
  这个行业还有多少这样的从业者,还有多少这样的总经理呢?(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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