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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拖走”40辆车!因海南一汽车公司拖欠某典当公司277万余元不还,3家法院联动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浏览量: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作者:佚名

“台风阻挡不了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力度。”文昌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俊对法制时报记者说。


8月29日9时许,受台风“杨柳”影响,澄迈县老城镇时而狂风大作,时而艳阳高照,时而小雨纷纷,省一中院、文昌法院、澄迈法院法官们克服台风天的恶劣天气,在某驾校附近强制执行一起某汽车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将40辆新能源汽车全部拖至申请执行人事先找好的区域。海南政法网、法制时报全程网络直播。

▲3法院联动强制执行扣押车辆  记者  高凌摄


拖欠277万余元

达成调解后仍未还


文昌法院于2017年9月18日立案受理原告海南某典当公司与被告海南某汽车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海南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6月23日前向海南某典当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77.5万元及支付利息和服务费。


执行法官王俊介绍,“在调解书生效后,海南某汽车公司未按调解书内容支付相应款项,海南某典当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向文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南某汽车公司多次向法院及申请执行人承诺愿意按期偿还上述款项,但每次承诺期限届满,均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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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院联动强制执行扣押车辆  记者  高凌摄


海南某典当公司的负责人陈某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多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被执行人总是以资金周转不开等多种理由拒不履行自己的诺言。


经海南某典当公司向文昌法院提供线索显示,海南某汽车公司名下目前有可供执行的40台新能源汽车停放在澄迈老城。文昌法院在与省一中院、澄迈法院沟通后制定强制执行方案,文昌法院决定由执行局、法警队干警等出发前往澄迈对该批车辆进行扣押,省一中院派员指导,澄迈法院协助执行。


3家法院联动

“拖”走40辆新能源汽车


8月29日上午9时30分,文昌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等干警们早早来到了现场拉起警戒线,承办法官王俊及书记员黄钲翔在出口处对每辆扣押的车辆做拍照记录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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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们准备前往目的地强制执行  记者  高凌摄


在艳阳和小雨交替的台风天中,王俊和同事一起在风雨中督促执行。现场执行总指挥、文昌法院副院长杨许成强调执行现场纪律和宣布执行命令后,强制执行行动在10时准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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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现场指挥,布置任务  记者  高凌摄


记者看到,拖车有序地将一辆辆新能源汽车拖至申请执行人事先找好的场地,现场井然有序,没有发生妨碍执行的情况。法官运用单兵系统随时将现场情况清晰准确地传递给在省一中院指挥中心全程指挥和观看的副院长胡曙光。


省一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杰介绍,案件是文昌法院办理的,但执行的地点是澄迈县,文昌法院向省一中院汇报以后,省一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副院长胡曙光指导协调干警配合执行,当即联系澄迈法院执行局,同时联系法警支队调警,今天现场由3家法院共同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有助于案件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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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院联动强制执行扣押车辆  记者  高凌摄


将继续组织双方协商

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法官为了我的案子前前后后一直在奔波,我很感激。这次执行也是雷厉风行,我的心中安全感满满。”陈某在现场由衷地对法官们表达感激之情。


据介绍,法院把40辆新能源汽车扣押到新的场地保管后,下一步将继续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如若和解不了,法院将依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之后通过网络拍卖的程序将40辆车变卖,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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