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 典当行业发展的“利好”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浏览量:来源:中国商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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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国家要以统一立法的形式规范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消息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当中自然也少不了关心典当行业发展的业界人士。在他们看来,不动产被统一规制登记,将促使信息更加公示化、透明化,对于典当业务的操作无疑是利好。。
据悉,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新进展是,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样式已经正式向国土资源系统、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委征求意见。该样式不动产登记统一簿采取活页的方式,通过“一簿多页”和主、次、附页形式反映登记内容,具体分为宗地、宗海基本信息,不动产权利登记信息和其他登记信息三大部分。值得关注的是,以土地、房屋、森林、林木、海域等原有各类登记单位为基础,进行融合,形成不动产单元,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单位进行统一登记;在此基础上,以土地、海域为基础,集成其范围类的所有不动产单元,编成不动产登记簿。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举能够使各类不动产逻辑顺畅、层次清楚、关联准确。通过一宗土地就能了解其范围内所有不动产单元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具体某一个不动产单元,也能明确其所在的土地情况。
北京律师朱巍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民法典,民事法律体系中很多法律法规涉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例如《土地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各项法律立法和监管部门都不一样,如此一来,登记机关的选择、立法主导、登记收益、错误登记责任等问题就相互交织在一起,要理清其中主线,辨清权利义务关系实属不易。但不动产抵押融资向来是典当业务的“重头戏”,如果实行统一登记,典当行将来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能够对于抵押物的权属、现状等等内容一目了解,有助于行业事先的风险防范。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不少地区都实行“两证分开”,典当行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比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既要上房管局,又得去国土资源部门。有时候因为其中权属关系复杂等原因,抵押登记还不一定能顺利办下来,对业务造成困扰。甚至有典当行经营者反映,他们在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时,就曾遇到过因“规定不够明确不好操作”或者干脆被拒绝登记的情况。而一旦实行统一登记,不仅在透明度、流通性上能得到大大改善,也能让典当行“少跑弯路”,省时省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推行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或将促使林权、农村土地抵押等业务的发展。“有登记就有公示,交易透明化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从而形成统一的交易市场。这样不但有利于典当行查询相关信息,也可能为变现拓展空间。因此,站在整个行业发展的角度而言,这种推行和逐步实施是推波助澜的好事。”(记者王菁菁)
(来源:中国商网-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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