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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以假房产证作抵押 诈骗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浏览量:来源:山西新闻网朔州频道作者:佚名
  以一套假房产证作抵押,诈骗某小额贷款公司15万元。近日,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60岁,朔州市平鲁区人)抓获归案。
  
  2014年10月20日,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报案称,高某某用假房产证诈骗该公司人民币15万元。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将高某某抵押给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的房产证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确定为假房产证。于是循线蹲守,在某宾馆抓捕了嫌疑人。
  
  经查,2014年4月8日,高某某以朔州市鑫隆园小区8#—2—602房产为抵押物,与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财产抵押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其儿子和儿媳与该公司确定了《担保合同》,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5万元,同时将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交回该公司。由于高某某不能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被某小额贷款公司举报。
  
  目前,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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