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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新增典当行不超过3家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浏览量:来源:东莞时间网作者:佚名
  2015年,东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1月30日,东莞市商务局网站对外发布了省商务厅制定的“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进一步收紧了典当行设立。
  
  该通知指出东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而2013年的规定是“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3%”。目前东莞大约有30家左右典当行,这意味着2015年东莞新增典当行不超过3家。
  
  新增数不超过总数10%
  
  典当行,在很多人眼中是神秘而又实用的所在。当企业和个人资金紧缺,可以以黄金、汽车、房产等财物作为质押,来到典当行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
  
  如今,在莞要设立典当行可是越来越难了。日前广东省商务厅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典当行业发展现状,制定并印发了《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规定,2015年东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全省新增典当行总量原则上按照12%增量进行调控。根据东莞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东莞大约有30家左右典当行,这意味着2015年东莞新增典当行不超过3家。
  
  其他兄弟城市中,广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8%,惠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其他地级市以及顺德区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2%。
  
  资本金门槛3000万元
  
  在申报条件等方面,仍旧与往年基本一致。
  
  记者了解到,东莞等市对新增典当行要求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这与2013年对东莞的要求保持一致。
  
  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典当行注册资本最高的城市当属广州市,需要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东莞、珠海、佛山等地的门槛是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汕头、韶关、河源等市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同时,新增典当行必须由两家以上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组成,第一大股东必须是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法人股东必须是经营3年以上且连续2年盈利的法人企业。自然人股东不能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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