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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典当》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协会秘书处作者:佚名
 
 
  《辽宁典当》是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主办的内部交流刊物,旨在为各会员单位打造一个交流和沟通、展示工作成果、企业风采的平台,在做好引领和服务会员单位工作的同时,为全省典当行业从者相互学习和借鉴提供便利。
  
  为了丰富刊物内容、确保刊物质量,同时更好地展示我省典当企业的风采,我协会决定向广大会员单位长期征集稿件,入选稿件将在《辽宁典当》刊物及辽宁典当网(www.lndiandang.com)上刊登。欢迎省内、外各典当企业、律师及典当爱好者踊跃来稿!
  
  一、征稿内容
  
  (一)理论、研究类:典当业务的创新与风险防范;典当业务中的法律纠纷探讨与分析;与典当相关的法律解读;如何提高典当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典当专业人才建设,促进典当业发展等。
  
  (二)新闻、通讯类:各会员单位近期办的有特色的、有影响的内部或社会大型活动报道,包括活动简介,取得的效果等内容;参加活动、做业务时的经验教训、心得体会等。(注:1000字左右,如配发电子图片像素须在300万像素以上。)
  
  (三)图片类:指图片新闻(含图片),主要发表在《辽宁典当》上新闻图片。(注:图片像素须在300万像素以上。)
  
  (四)随笔类:指随笔性文章、散文、诗集以及杂文等。
  
  二、征稿对象
  
  省内各市典当企业、律师、典当爱好者及其他相关部门
  
  三、征稿要求
  
  (一)来稿文章需观点明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充实,观点鲜明、文字简练;
  
  (二)本刊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编辑、修改和删减权,如不同意,请来稿时注明;
  
  (三)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严禁剽窃、抄袭行为,反对一稿多投。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本刊予以追究,今后不再刊发其稿件,并通报作者姓名。
  
  (四)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被其他报刊转载、摘登等,请及时通告本刊编辑部。本刊版权所有,允许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五)来稿一经刊用,稿费从优;
  
  (六)来稿一经刊用,即赠样刊1本。
  
  四、投稿方式
  
  来稿文章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lnpawn@163.com。并注明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具体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lnpawn@163.com(注明:《辽宁典当》投稿)
  
  五、联系方式:024-22871858
  
  辽宁典当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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