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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关于转发《辽宁省服务业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浏览量:来源: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作者:佚名
全市各典当企业:
  
  现将《辽宁省服务业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年审重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有关年审材料,如实填报《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在《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企业自查报告一栏中,要说明2014年度企业人员配备及经营情况、备案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营运资金情况、融资情况、规范经营情况、当票使用情况、典当企业会计准则落实情况以及信息报送情况等内容。上年度年审被责令整改企业,须一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请各企业务必在2月27日-2月28日内将相关材料一并报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市服务委窗口(地址: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83962040)。
  
  联系人:刘毅、 代文文

  联系电话:23768396
  
  请各企业于本周二前(16:30之前)到协会领取相关材料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皇城酒店1317。
  
  联系人:李鹏、刘扬

  联系电话:2289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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