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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浏览量:来源:和讯名家作者:佚名

基本结论

担保行业发展概况:担保方式分为融资担保与非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是指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担保行业的监管主体经历了数次变更,直至2009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管主体才尘埃落定,而非融资担保的监管则尚待明确。2009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后,由于准入门槛偏低,11年涌入大量民营担保公司,担保行业过度化竞争,部分担保公司从事非法活动,担保公司风险事件相继爆发。2017年,《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担保行业的监管步入正轨。

担保公司担保债券概况: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是债券发行人使用的主要担保方式,其中采用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债券占比33%。专业担保公司对债券评级有明显的提振作用,外部市场对其增信实力认可度较高。从债券种类的分布来看,担保公司担保债券的种类主要为企业债,从债券剩余期限分布来看,剩余期限主要为3-5年及5年以上的债券,城投债更多依靠担保公司担保发行,产业债担保主要集中在周期性行业。债券担保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五家担保公司占据了市场过半的份额。

担保公司评价体系:担保公司的资质主要从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担保公司具备的安全垫和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三个方面来判断。担保公司风险可以从7个方面来看:在保余额、在保余额增长率、被担保主体评级分布、被担保主体民企占比、担保放大倍数、到期时间集中度和担保代偿率。担保公司的安全垫是指担保公司在发生代偿时可以用来支付的资本金,我们从股东背景、注册资本、净资产及准备金拨备率来考虑。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反映了外部市场对于担保公司的认可度。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担保公司的评级;二是担保公司的担保对于债券评级的提振作用。两者成为担保公司增信实力的加项或减项。

担保公司评分:广东再担保、福建再担保、中证增在风险控制上表现相对较好;广东再担保、安徽担保、中投保、中债增资本实力雄厚,加上强有力的股东支持,其偿付能力较强;在市场评价方面,广东再担保、安徽担保、晋商信增、江苏再担保、湖北担保、深圳高新投、河南担保、重庆三峡担保市场认可度较高,总体来看,广东再担保、武汉信用管理、安徽担保、中债增、四川发展担保综合实力较强。

风险体系:1)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导致周期性行业景气度超预期下行,周期性行业信用债估值大幅调整;2)信用风险事件增加,或导致避险情绪上升,信用利差大幅上行;3)担保公司评价体系不完善。

担保是通过债项增级以促进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了解担保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担保公司的增信能力,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看待债券投资价值和风险暴露情况。本文将重点探究债券市场的担保情况及担保公司的担保资质,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担保行业发展概况

1、担保业务分类

担保方式分为融资担保与非融资担保。根据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定义,融资担保是指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融资担保和非银行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主要包括工程履约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等。相应地,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前者需要在地方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行政许可,而后者未实行准入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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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管机构数次变更

担保业的监管机构经历了数次变更,从最初的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到现阶段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在2009年建立,中央层面由银监会(现银保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实施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地方层面则遵循“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确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审批与监管部门;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则尚待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自身高风险、高资本的业务属性,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

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部际联席会议对融资担保业务进行监督管理;随后银监会、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经营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融资担保行业进入规范整顿阶段,担保机构的监管职责开始明确,担保行业步入规范运作、持续整顿的阶段;《暂行办法》配套的八项制度进一步对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高管任职资格、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进行细化。

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为《暂行办法》的修订版本,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进行完善;2018年4月,银监会等七部门印发《条例》四项配套制度,对融资担保余额计量办法、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及银担合作行为进行优化,明确具体考核指标;2018年9月,由财政部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运营,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等8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601939,股吧)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

《条例》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较《暂行办法》更为具体,首先提高了担保机构的准入门槛,注册资本由500万提高至2000万;其次从监管指标上加大了对小微企业与农户的扶持,符合政策导向;另外规定了担保责任余额、担保集中度等指标的计算权重,并在《条例》四项配套制度中予以明确;最后对于违反条例规定各种情形的处罚方式做出详细规定。

《暂行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仅为500万,准入门槛较低, 2011年涌入大量民营担保公司,当年,全国融资担保业在保余额增速达到66.22%,同时民营及外资控股法人机构数量激增,占比高达81%,导致过度的市场化竞争,部分地区担保公司不经营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等违法违规活动,担保公司风险事件的相继爆发,我国在2011年和2014年分别对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民营及外资控股机构数量与占比明显下降。

3、担保公司风险事件

由于担保行业监管机构的数次变更,早期融资担保业缺乏有效监管,部分担保公司违规经营,加之其自身的高风险性,2009-2014年期间,河南、广东、江苏、四川接连爆发民营担保公司集资诈骗、实际控制人失踪、骗贷、违规担保等风险事件,如诚泰担保实控人判处无期徒刑、中担担保对企业贷款截留、实控人失踪、广州华鼎创富骗贷事件等,民营担保公司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整,随后,海泰担保、河北融投与中海信达等几家担保公司多次拒绝代偿,引发了市场对担保公司担保效力的讨论。

我们针对河北融投担保集团的事件进行简要的梳理分析。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融投”)前身为成立于2007年的河北省国控担保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20亿元,经过更名、增资,截至2013年末,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实收资本40亿元,事发之前是国内资本规模较大的担保机构之一,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3.24%。公司担保业务以融资担保为主,并有少量非融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业务以间接融资担保为主,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占比较高,其余为少量综合授信担保和委托贷款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主要是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等业务。

2010年-2013年,河北融投在保责任余额快速增长,2011年与2013年增长率均接近150%,截至2013年年末,河北融投客户集中度有一定上升,单一最大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净资产比重8.37%,最大五家客户担保责任余额占净资产比重37.19%,从担保项目的行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农业及农业产业化、批发零售业、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等行业,2013年融投担保第一大担保行业加工制造业占期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9.24%,前五大行业合计占比72.3%,存在一定的行业集中风险,截至2013年末,共发生4笔担保代偿,应收代偿款0.29亿元,公司担保规模急剧扩张叠加担保业务品种单一,其潜在风险逐渐加大。

2014年4月,中国证券报报道[1],P2P网络投资平台“积木盒子”4月10日宣布与河北融投达成战略合作,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重点推进河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河北融投开始涉足P2P领域,其后并未公开过相关数据。随后7月份,海沧资本法人代表姜涛携4亿基金募款失联,河北融投陷入巨额担保危机,2015年年初,河北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委托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托管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河北融投担保公司暂停了全部业务,3月份,平安信托公告的“平安财富·汇利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告知函”指出,河北融投因国资整合事宜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托管,融资方和河北融投无法按期履约,据财新报道[2],方正东亚信托、国民信托等十余家信托公司成立了联合债务委员会,联名联合上书河北省政府,要求河北融投尽快履约。

2015年9月,《河北融投担保集团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明确了河北融投的相关责任,强调了“在发展中处置、在处置中发展”的原则,2017年1月,河北融投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因受贿罪被逮捕,至今还未有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河北融投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于公司激进扩张,直接融资项目多为信托计划,且被担保客户、行业集中度偏高,公司于14年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加之其国资背景给投资人政府兜底的预期,降低投资者风险偏好,直接导致了后续大规模担保事件的爆发。

[1]http://news.10jqka.com.cn/20140411/c564841858.shtml

[2] http://weekly.caixin.com/2015-08-07/100837527.html

二、债券担保概况

1、债券不同增信方式

从债券增信的具体方式来看,可以分为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内部增信指的是信用增强来源于企业内部,我国债券市场上常见的方式有资产抵押担保和资产质押担保。外部增信方式通常有一般保证、第三方连带责任、银行流动性支持、政府承诺函及第三方回购承诺等。我国债券市场的外部增信方式比较单一,目前第三方连带责任的方式是运用最多的,为企业提供外部增信的第三方包括建设基金、银行担保、企业以及专业的担保公司。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18日(下同),有1923只信用债(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PPN)采用了第三方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其中采用关联企业及非关联企业担保方式的债券规模占比超过六成,其次为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债券,银行担保与建设基金担保债券规模较少,两者合计占比仅为4%。

2、被担保债券主要为企业债及城投债

担保公司担保债券的主体评级主要集中在AA评级,整体资质欠佳,其债项评级则主要集中于AAA及AA+评级,合计占比超过九成,说明专业担保公司对债券评级有明显的提振作用,外部市场对其增信实力认可度较高。

从债券种类的分布来看,担保公司担保债券的种类主要为企业债,一方面是由于发改委要求低评级主体发债时需采取第三方担保公司、企业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增信;另一方面,发改委201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中有三种豁免复审的条件,其中之一为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指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担保,故担保公司担保债券以企业债为主。从债券剩余期限分布来看,剩余期限主要为3-5年及5年以上的债券,两者合计占比近80%,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债为主的被担保债券结构有关。

从被担保债券是否城投来看,城投债更多依靠担保公司担保发行,占比超过80%,究其原因,一是平台公司经营回款周期较长,自身盈利能力偏弱,收入及偿债资金更多依赖于政府补助,因此其对担保公司增信的需求更高;二是发改委要求城投类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65%时(主体评级AA+要求70%,主体评级AAA要求75%),需提供担保措施。

从被担保产业债行业分布来看,担保债券主要集中于周期性行业,被担保债券余额排名前三的非金融行业主要是采掘、建筑装饰、房地产。这些行业由于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因此需要担保公司的融资增信;另一方面由于拥有大量优质的固定资产做抵押,增加了担保公司的安全边际,因此,其担保公司业务较为集中。周期性行业对宏观经济走势依赖度高,当行业景气度下滑时容易爆发行业性集中违约,增加担保公司集中代偿风险,如中投保2013年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影响而发生的大规模代偿。

3、担保行业集中率较高

根据Wind统计,截至2018年10月18日,为信用债增信的担保公司共31家,其中担保债券余额超过100亿的担保公司有13家,从被担保债券规模来看,债券担保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5家担保公司中合担保、中债增、重庆三峡担保、中投保及江苏再担保占据了过半的市场份额,其中龙头中合担保市场份额占比为17.46%,其次是中债增和重庆三峡担保。

本文主要是从债券增信的角度来评价担保公司,因此我们只筛选了仍有存续担保信用债、且披露信息较为完善的23家担保公司进行具体分析,为债券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中,以地方国有企业的担保公司为主,另有三家中央国有企业(中投保、中债增)、一家民营企业(瀚华担保)、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合担保)和一家其他企业(中证增)。已获得AAA评级的担保公司共15家,AA+评级的担保公司8家。

[3]除个别备注外,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担保公司评价体系

1、担保体系评价概览

担保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承担多大的风险、具有多厚的安全垫来抵御风险决定了担保公司的资质。此外,因为我们主要是从债券增信的角度来研究担保公司,外部评级和债市的评级增进作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担保公司的资质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判断: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担保公司具备的安全垫和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

担保公司风险可以从7个方面来看:在保余额、在保余额增长率、被担保主体评级分布、被担保主体民企占比、担保放大倍数、到期时间集中度和担保代偿率。

担保公司的安全垫是指担保公司在发生代偿时可以用来支付的资本金,我们从股东背景、注册资本、净资产及准备金拨备率来考虑。

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反映了外部市场对于担保公司的认可度。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担保公司的评级;二是担保公司的担保对于债券评级的提振作用。两者成为担保公司增信实力的加项或减项。

2、担保公司风险度量

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是指担保公司在某一时点依然承担、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合同金额。过高的在保责任余额增长率往往反映着公司激进的扩张战略,但是担保的行业属性决定着如果担保公司不大量注资、增加安全垫,则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跟不上快速的扩张,这也就埋下了公司代偿风险;如果在保责任余额增长率连续为负,这说明公司的经营战略存在问题,虽然承担的风险减少了,但是抵抗风险的能力也无疑将降低。所以,过高的在保余额增长率或连续为负的在保余额增长率都是担保公司增信能力减弱的标志。

2017年年末在保责任余额超过1000亿元的有深圳高新投、中合担保、中投保及安徽担保,从在保责任余额增长率来看,河南担保、广东再担保与武汉信用管理连续两年在保责任余额增长率为负,而中证增的增长率超过100%。[4]

从担保公司担保债券的到期期限来看,短期偿债压力整体可控。三年以内到期债券的占比普遍偏低,占比超过50%的担保公司有深圳担保、北京中关村(000931,股吧)担保、北京首创担保、武汉信用管理及深圳高新投,安徽担保、四川发展、河南担保、鑫正担保及福建再担保的担保债券期限均在三年以上。

地方担保公司担保主体评级中枢下沉。地方担保公司担保主体集中在中低评级,如重庆三峡担保、安徽担保、重庆进出口担保等地方担保公司担保主体评级均为AA及以下,而全国性担保公司低资质担保主体占比明显偏低,如中债增AA及以下占比仅为42.23%、中证增为43.22%。

担保公司更多服务于城投企业。15家担保公司担保存量债券中城投债占比超过90%,中投保、安徽担保、东北再担保、四川发展担保、河南担保、鑫正担保、福建再担保所担保债券全部为城投债,深圳高新投、深圳担保、武汉信用管理及北京中关村担保更多服务于中小创新型企业,并未对任何城投债进行担保。

担保公司对民营企业服务力度整体偏弱。23家担保公司中,仅10家担保存续债券中有民企债券,且其中5家民企债券规模占比不到10%,深圳担保、北京中关村担保服务对象全部为民营企业,深圳高新投、广东再担保及武汉信用管理对民企担保的比例也相对较高,符合这些担保公司的设立初衷。

担保放大倍数是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和公司净资产的比值。重庆三峡担保、中投保、中债增在2015-2017年的担保放大倍数均高于10倍,风险集聚值得关注。[5]担保代偿率为担保公司累计担保代偿额与累计解除担保额的比值,安徽担保、四川发展担保、重庆进出口担保的17年年末累计担保率较高。[6]

3、担保公司安全垫

担保公司的股东背景及注册资本我们在图表19中已经列示,这一小节我们对担保公司的净资产及准备金拨备率进行分析。

净资产不仅蕴含了注册资本的信号作用,而且还可以转化为用于支付的现金流,具备实际作用。17年年末净资产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安徽担保、武汉信用管理、深圳高新投及中投保。[7]

准备金拨备率是担保准备金余额与担保责任余额的比值。担保准备金包括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及一般风险准备金,如果担保准备金余额与担保责任余额的比值较高,则意味着公司对于承担的风险有足够厚的安全垫;如果准备金拨备率偏低,则意味着公司对于承担的风险缺乏足够厚的安全垫,容易被风险穿透。17年准备金拨备率较为充足的担保公司为福建再担保、东北再担保、重庆进出口担保、重庆兴农担保,其中福建再担保准备金拨备率大于10%。[8]

4、担保公司市场评价

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反映了外部市场对于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市场评价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虽然主要因素还是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但是还掺杂着其他因素,成为担保公司增信实力的加项或减项。

担保公司的市场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担保公司的评级;二是担保公司的担保对于债券评级的提振作用。前者已经在图表19中反映,后者我们用评级增进系数指标来量化担保对于评级的影响。信用评级分为3级9等,并且可以通过“+”和“-”在同一等级进行调整,这样每一个等级又可以细分3个等级。我们赋予每一个细分等级数值为1[9],评级增进系数等于债券发行时债券评级和发行人主体评级等级的差值,评级增进系数反映了市场对于担保公司担保的增信认可度。鉴于数据的丰富性、公司间的可比性,这里选取的是一般企业债的数据。[10]

晋商信增仅担保一只一般企业债,其数据代表性不强,除晋商信增外,安徽担保、广东再担保、四川发展担保和重庆三峡担保评级增进系数较高,反映出外部市场对于这些担保公司的认可度高,部分担保公司评级增进系数偏低的原因可能为被担保主体本身资质偏高。

5、担保公司综合评分

我们对担保公司进行综合评分时,满分为5分,首先确定每个指标合适的临界参考值,然后结合权重对每个主体打分并得到排序。

结合前文具体指标的分解,我们认为:

广东再担保、福建再担保、中证增在风险控制上表现相对较好;广东再担保、安徽担保、中投保、中债增资本实力雄厚,加上强有力的股东支持,其偿付能力较强;在市场评价方面,广东再担保、安徽担保、晋商信增、江苏再担保、湖北担保、深圳高新投、河南担保、重庆三峡担保市场认可度较高,总体来看,广东再担保、武汉信用管理、安徽担保、中债增、四川发展担保综合实力较强。

[4] 湖北担保、武汉信用管理17年在保责任余额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晋商信增为16年成立的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变动过大,不予考虑,中证增为15年成立的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变动较大。

[5] 武汉信用管理17年担保放大倍数截至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6] 瀚华担保、河南担保、江苏再担保和东北再担保代偿率为17年当期担保代偿率,鑫正担保截止日期为2016年年末,武汉信用管理、湖北担保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7] 武汉信用管理17年准备金拨备率截至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8] 武汉信用管理17年净资产数据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9] C等级为1,每增高一细分等级,分数增加1分,即AAA评级分数为19分。

[10] 深圳担保未担保一般企业债,采用一般公司债计算评级增进系数。

四、***担保经验

鉴于我国担保行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整个担保体系不是很成熟,因而我们研究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担保行业的组织架构和发展情况,从法律法规、服务对象、政策支持、风险分担模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为我国担保业发展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

1、美国担保行业架构

为了扶持本国小企业(雇员数≤500人)的发展,美国于1953年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作为联邦政府专门设立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援助、政府采购、紧急救助、市场开拓等全方向、专业化服务的机构,是美国担保体系中的主体,总部位于华盛顿,在全国有2000多个分支机构。小企业管理局通过受托机构在公开市场上募集资金,并向这些受托机构提供政府信用担保,以此来扶持美国小企业的发展。

SBA通过多种项目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从运作模式上来看既类似于政策性担保公司,又有一些再担保公司的特点。由于美国拥有非常庞大的银行体系,SBA借助银行体系与很多银行建立了贷款担保合作关系。如果小企业向与SBA合作的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将对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商业计划、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如果银行认为贷款给该企业风险较小,则银行将会直接贷款给公司;如果银行认为贷款风险较大需要SBA出面进行贷款担保,则需要将评估报告提交给SBA。SBA将会以银行的评估报告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如SBA认为风险较大不同意担保,则银行将不予贷款,如SBA同意担保,那么银行将会发放贷款,所担保的企业出现违约时,SBA并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银行需承担15%-20%的损失。担保体系中共有7000多家商业银行与该局建立了贷款担保合作关系,平均担保费率为担保金额的2%-3%。

我们重点介绍SBA针对小企业实施的金融援助项目之一SBIC计划,SBIC计划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经许可的SBIC依据实际财务需要可申请SBA杠杆承诺,在证明即将实施的投资策略风险较小、可持续盈利后,其每从私人投资者处获得1美元资本,SBA将有条件承诺杠杆操作2美元的担保资金共同作用于小企业。杠杆承诺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杠杆融资上限为15亿美元。若被担保企业未能按期缴纳有关费用则承诺自动取消,SBA将不再为SBIC在私人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提供还本付息担保。

此外,美国还有众多商业担保机构,具有业务品种多、管理成熟的特点。比较大的公司有F&D公司、艾伯克担保公司及美国资本市场担保公司。其中F&D担保公司创建于1890年,业务范围包括合同担保、商业担保、金融机构忠诚担保、国内外信用保险等。美国担保责任比例最高为100%,担保贷款占国家总贷款的平均比例为5%。

在法律层面,美国《联邦法典》、《1953年小企业法》、《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和《2010年小企业就业法》就担保责任、担保机构职责、担保项目、担保政策扶持和税收减免等进行了规定。在服务对象上,美国规定融资担保对象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担保资金不能用于投机性用途。在风险分担机制方面,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风险的形式,担保机构一般不提供全额担保。

2、日本担保行业架构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1937年建立了东京信用保证协会。1955年成立全国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到21世纪初,该协会即已为全国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金额41万亿日元(约合33000亿元人民币)。日本该协会担保费率一般为担保额的1%,担保范围包括:制造业、批发、零售、服务、运输等多个行业。日本担保责任按比例分摊,日本担保贷款占国家总贷款的平均比例为7.5%~8%。

在法律层面,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法》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明确了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的性质、职能和作用。这些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业务的开展、机构的日常运作以及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补助均有法可依。在服务对象上,根据全国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的统计,日本信用保证协会2010财年共为日本全国157.3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信用保证,约占全国中小企业的37.5%。在政府支持方面,日本规定信用保证协会代偿后不能收回的损失,由政策金融公库赔付70%,另外30%最终由政府预算拨款补偿。

3、意大利互助担保模式

意大利互助担保模式发展历程与我国较为类似,均是部分小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在当地小企业协会的组织下,自发组织在产区内建立互助担保贷款机构,运作方式是将聚集的资金存入银行,与银行签订协议以该项基金作为担保基金为产区内的小企业提供贷款。与国内互助担保机构不同的是,意大利国内小企业组成的会员担保机构五家以上可以联合建立高一级的担保组织,其互助基金组成高一级的担保基金,可以对其组成的会员担保机构实行再担保,另外,国家可以为高一级的担保组织实行再担保。

五、我国担保业展望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部分小微、民营企业出现了经营和融资困难的问题,2018年以来,民企违约事件加速爆发,不少投资者对民企大都选择回避的态度,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突出,针对这些问题,近期各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今年9月份,备受瞩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运营,公司坚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定位,紧密围绕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展开各项业务。

(1)政府在信用担保体系中的作用逐渐明确

河北融投担保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投资人认为公司信用具有政府背书,风险偏好降低,并未明确政府在担保体系中的具体作用,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模式按照政策化导向、市场化方式、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原则,避免了直接行政干预,未来政策性担保公司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政府在信用担保体系中的作用逐渐明确。

(2)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渐完善

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多地开始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

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为3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由深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业务进行再担保,当发生代偿时,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分别按5:5的比例分摊风险;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数据显示。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已与42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累计担保贷款额超过170亿元。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发文提出,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将担保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民营大中型企业,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

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北京市将设立市融资担保基金,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的发挥,其担保体系的定价机制及风险分担机制、在担保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但长远来看,对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具有重要意义。

六、风险提示

1)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导致周期性行业景气度超预期下行,周期性行业信用债估值大幅调整;

2)信用风险事件增加,或导致避险情绪上升,信用利差大幅上行;

3)担保公司评价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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