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采取强制措施 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案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3日浏览量:来源:开封网-开封日报作者:郭中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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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1月9日,被执行人闫某在龙亭区人民法院一系列强制措施下,偿还了申请执行人杨某部分借款本金,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使得这起亲戚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结案。
据了解,闫某与杨某是亲戚关系,闫某因投资需要向杨某借款140万元,双方约定在2018年9月13日前偿还借款本金。但过了偿还期限,闫某没有还钱。杨某在多次讨债无果的情形下,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闫某同意按月分期支付,直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如有一期未按期还款,杨某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生效后,闫某并未履行。经多次催要无果,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闫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每次被执行人闫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法官遂依法对闫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随后,执行法官查询到闫某一个银行账户有3万多元存款,遂依法进行了冻结;发现闫某在本地还有两处房产,遂依法予以查封。
得知房子被查封,闫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闫某与申请执行人是亲戚关系,就组织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闫某于当日向杨某支付了8万元借款本金,剩余金额按协议每月分期支付。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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