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

您当前位置: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 >> 行业资讯 >> 金融业态 >> 浏览文章

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浏览量:来源:新华日报作者:佚名

随着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较快形成,但在监管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监管对象边界模糊,行业监管法律依据不足,监管手段、队伍相对薄弱,监管合力仍需强化。省人大代表、南京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史国君建议,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步伐,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尽快完善、监管能力提升。


作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史国君和一些省人大代表曾于2019年12月在无锡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史国君表示,地方金融和中央金融是金融系统的“两翼”,不可或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执法缺乏有效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一些省市已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史国君说,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省地方金融条例被列入“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预备项目”。建议尽快出台《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以及相应的行业监管细则,通过精准界定需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投资类机构、探索实施名单分类管理、建立投资公司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推进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提升。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