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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浏览量: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北京市第16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一班徐哲

中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为活跃的经济主体,在满足各类市场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稳增长、促就业与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既是市场问题、更是公共财政政策问题,因此需要通过政府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制度与机制,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加以解决。


当前,北京市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在资金投入上,市级财政出资(含托管资金)近50亿元,分别设立了市级政策性再担保公司和三家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政策扶持上,建立了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与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了针对本市重点扶持企业的前有财政资金补贴、后有再担保代偿补偿的融资担保促进机制。在体系建设上,北京市于2008年设立的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引导担保机构为更多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市担保体系相对完善并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由于缺乏对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设计,对市区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金投入缺乏统筹规划,多头投入和多头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经济效益。二是一些政策性担保机构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目标,导致其追求大项目担保、追求高收益的问题比较突出,服务小微企业的意识比较淡薄、动力不足。三是各项扶持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应在如何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完善。四是受经济下行影响,近年来担保机构风险代偿明显增加,一些担保机构的代偿率已超过5%,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与完善我市有利于促进担保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构建符合北京市特点的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尽快制订促进北京市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推动方案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二是依托再担保有效使用好融资担保基金,使其发挥更大的政策功效,可以采取股权投资和基金托管的方式支持担保公司服务中小企业。三是为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统一管理,今后市财政的代偿补偿政策不再针对个别担保机构,而是通过融资担保基金为北京再担保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称之为“再补偿”)来体现。四是市财政资金可为担保机构的政策性担保业务提供一定比率的业务补助。再担保公司将对享受业务补助的专项担保业务实施跟踪、管理与考核。五是直接或间接享受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担保机构必须定期上报相关业务数据和客户统计信息,再担保公司在汇总并形成分析报告后定期上报融资担保基金,作为政策制订与调整的依据。六是北京市将以政策性担保体系为基础,由再担保公司作为代表与银行建立更加顺畅的银担业务合作关系,实现双方共赢。


改革和加快北京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对于促进北京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首都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促进技术创新、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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