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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新规第一案,影响深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浏览量:来源:券商中国作者:胡飞军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民间借贷新规施行后首个案例。我认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案件情况。

2018年6月,被告陈俊宏向原告董金平借款40万元,二者签订的《借条》约定2018年底还20万,2019年底还50万,借款利息共30万元。折算下来名义年利率约49%(实际利率更高)。

陈俊宏于2019年1月还了20万(4万为原告丈夫欠被告的抵账),2020年6月还了5万,之后没再还,遂被告上法庭。

庭审中,董金平认为陈俊宏还款16万元应当按36%年利率冲抵截止到2019年8月1日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陈俊宏立即归还借款本金40万元,以及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但是,法院依据民间借贷新规,以及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认定被告应承担利息仅8.9万余元,原告所请求的借款剩余本金应为239153.97元并非40万元,其未结利息应从2020年6月起以23.9万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15.4%计算。

随着本案宣判,标志着民间借贷新规的正式应用。这对金融市场以及我们的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首先,15.4%的利率新规之下,众多的网贷公司将再无立足之地。网贷的获客成本、给出资人的资金成本、网贷群体高风险带来的贷后管理及催收成本,决定了在此利率以内,网贷必将入不敷出,破产跑路很难避免。所以新规落地以前,相关部门也早已开始引导各平台备案,给机会良性退出,网贷平台数量也从数千家减少到了29家。

其次,随着小额贷款的利润走低,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必然降低。也就意味以后对借款人资质要求将大幅提高,再想仅凭身份证,无视资质从银行和各大平台借到钱是不可能的了。办理贷款可能又会要求工作、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了,并且额度不会太高。

另外,比较微妙的是,近期深圳出台了个人破产方案。以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借钱,可能也要多一份犹豫了。毕竟约定的利息再高,法律只保护15.4%了。而且真负债太高的,生活无望的,可能就去申请破产了。

所以,各位往外借钱或者投资时候要擦亮眼睛,别亏了本金。而各位如果可能需要借别人的钱或者银行的钱,就要爱惜自己的信用,以后不是谁都有资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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