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典当“系统”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浏览量: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作者:汪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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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湖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该省典当企业使用和管理监管信息系统,以及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企业上报信息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与规范。
据悉,此“通知”是为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而制定的。其中特别指出,在商务部未出台新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之前,湖南全省典当企业继续使用“全国典当行业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版本。同时,该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典当企业也应熟练掌握这项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数据分析方法,利用风险指标指引,以典当行业信息采集为基础、数据分析为手段,坚持属地监管,关注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该“通知”还明确了监管工作中将进行实时动态监管,重点核查典当企业违规经营、超费率、单笔超比例、超利率、财产权利质押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等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及时预警和防范风险。
另外,按照“通知”要求,湖南全省典当企业应在每月8日前向监管信息系统如实填报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典当企业应当有专人负责催报、统计、汇总工作。企业开具的当票、续当票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上传,超时的企业将自动进入不良记录。而关于典当企业申请变更、到期换证等工作,也必须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在客户端录入申请换证企业的信息资料,并由市州商务局初审。(汪沐)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