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搬出抵押房屋 法院强制断电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浏览量:来源:大宁网作者:佚名
分享到:
老赖欠债不还,拒不执行法院裁决。日前,福鼎市法院联合福鼎供电公司对被执行人朱某、张某所共有的位于福鼎市点头镇的房产采取断电措施,这是福鼎市法院首次采用断电措施,以重拳出击治老赖、促执行,在宁德市尚属首例。
据了解,此前原告方某、曾某诉朱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福鼎市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8月判决朱某、张某偿还两原告50万元及利息,因两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6年4月,方某、曾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福鼎市法院以采取停电措施督促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在对执行人朱某、张某发出停电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绝搬出所抵押的房屋,因此,近日福鼎市法院向福鼎供电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停止对上述房屋供电。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电只是福鼎市法院重拳治老赖的“新招”之一,为全力打击老赖,福鼎市法院已与国网福鼎供电公司、福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就协助办理终止、恢复供水供电措施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涉案房地产联手出击,切实提供执行率。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