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典当行存在五类违规行为 将被注销经营资格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浏览量:来源:福州晚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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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经信委获悉,福建省近日开启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明确存在五类违规行为之一的典当行将被注销典当经营资格。
据悉,此次年审对象为全省经批准设立并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审结论分为两类: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认定为A类;存在部分违规行为,经整改后验收合格的将被认定为B类。
福建省明确,存在五类违规行为之一的典当行,年审不予通过,将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典当经营资格:一是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包括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贷款、故意收当赃物、强迫当户赎当且情节严重等;二是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达6个月以上的;三是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四是拒不参加年审或连续三年年审结论为B类的;五是严重违规设立的,包括虚假出资、骗取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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