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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典当关注库存现金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当前绝大部分地区的年审工作基本已经进入了复审和结果上报的“收尾阶段”。而对于典当行而言,如果在年审中连续两年被评为B类,则意味着该典当行很可能面临取消经营资格的命运。
  
  “据我所知,在去年的年审中,河南至少有十来家典当企业就因为柜台现金‘过高’,初审被评为B级。经过相关部门协调,情节较轻的在复审中得以纠正,另外仍有一部分被保留在B级。不知道今年会不会又因为这种情况而‘拦’住一些典当行。”日前,有当地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并表示出了他们的担忧。
  
  据悉,为了规范典当企业的现金使用,加强现金交易监督,自2010年开始,河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当地《典当行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典当行的库存现金一般应留足3至5天日常零星费用开支;备付金应当按公司注册资金的10%留用。此外,备付金应当以股东或出纳名义(仅限一人)在银行开立一个个人银行卡户或存折户。至于典当行现金使用范围,该办法中指出,可以用于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临时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根据公司规定颁发给个人的业务提成和奖金、典当贷款的发放和收回等7个方面。
  
  不过,对于库存现金的预留标准,该办法并未给出明确的划分。“因为地方主管部门认为某些典当行的库存现金过高,既不利于监管,也可能带来风险和安全隐患。但究竟3至5天的日常开支多少才算合理,才不违规,大家心里都没有数。”这位业内人士透露。
  
  采访中,当地一些业内人士均对这种情况表示出了疑惑,认为典当行本来就是一个“应急”的融资机构,有适当的现金储备很正常。当然他们也坦言,监管部门规范行业现金使用的初衷无可厚非,行业能够理解。但鉴于年审工作的重要性,期盼相关主管部门能对此给予合理的细则解释,以避免典当行因为“不知情”、“概念模糊”而带来不便。
  
  截至记者发稿,该省商务厅方面暂未对此事进行回应。(中国商报典当导报记者王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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