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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司名带“典当”就能典当,有可能是“李鬼”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浏览量:来源:南方PLUS 企鹅号作者:佚名

不少人在急需用钱时会到典当行抵押有价值的物品,但不要轻信公司名中带有“典当”字样的,因为它有可能是“李鬼”。


近期,潮州市金融工作局发现辖内存在个别无证无照典当行,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


未经批准,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涉嫌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十八条,可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潮府办函〔2021〕64号)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近期,潮州市金融工作局在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测中发现,辖内存在个别无证无照典当行。该局特别点名潮州市百鑫典当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45100MA52FX8J6H,地址:潮州市绿榕路南侧与永安路之间凯悦名庭11号门市)属于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尚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不具备从事典当业务资质的公司。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潮州市金融工作局列出了潮州市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10家典当企业名单,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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