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今年将可新增2家典当行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浏览量: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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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近日发布了“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江门今年将可新增2家典当行。资料显示,江门现有典当行23家,从业人员近200人。
通知显示,全省新增典当行总量原则上按照12%增量进行调控,对于现有典当行超过50家的地区调减4%,广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8%;惠州、东莞市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0%;其它地级市以及顺德区新增典当行数量不超过现有数量的12%;对于现有典当行数量少于10家的市可适当增加典当行设立数量。
江门现有典当行23家,实收资本总额3亿多元。根据上述规定,今年江门最多可新增加典当行两家。申报条件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设立典当行营业场所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设立典当行必须由两家以上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组成,第一大股东必须是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